影被地侠 天起诉涉嫌损害商誉

导读:因质疑广汇能源(行情,涉嫌损害商誉诉 问诊)股份有限公司造假的投资者汪炜华(网名天地侠影),近日被乌鲁木齐天山区人民检察院正式起诉到乌鲁木齐天山区人民法院。天地今天汪炜华的侠影律师刘江华将前往法院,一方面查阅该案具体材料,被起一方面确认开庭时间。涉嫌损害商誉诉自从2013年10月12日上午10点20分被乌鲁木齐警方从上海家中带走,天地汪炜华至今已被羁押8个月。侠影
天地侠影仍拒不认罪
就汪炜华因涉嫌损害商业信誉被检察院诉至法院一事,被起北京青年报记者昨天从汪炜华的涉嫌损害商誉诉代理律师刘江华处获悉,代理律师上周五已与汪炜华见面,天地就被诉一事交换了意见,侠影目前汪炜华仍拒不承认自己有罪。被起今天,涉嫌损害商誉诉刘江华将就该案与法院进行沟通。天地据悉,侠影该案律师正积极应诉,在法庭上将围绕损害商业信誉罪,逐条反驳检察院的意见。
2013年10月12日,汪炜华因涉嫌编造并传播证券期货交易虚假信息被乌鲁木齐市公安局刑事拘留,2013年11月15日乌鲁木齐市人民检察院以损害商业信誉罪对嫌疑人汪炜华批准逮捕,乌鲁木齐市公安局当日执行。后乌鲁木齐市公安局侦查终结并移交乌鲁木齐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乌鲁木齐市人民检察院依照管辖的相关规定,于今年1月12日移交给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检察院办理。天山区人民检察院又将案件退回补充侦查两次。
被告人涉嫌损害商誉
起诉书认为汪炜华使用赤裸裸的语言,在其博客中发表歪曲事实的报道,诋毁广汇能源,致使广汇能源在其官网上数次发布澄清公告,严重损害了广汇能源的商业信誉,给部分广汇能源的投资者带来严重的经济损失。
汪炜华的辩护律师则认为,汪炜华得出的结论,是依据公开的信息(且主要是广汇能源的公告)经过自身的分析判断形成自己的观点。无论观点是否正确,均不应当构成犯罪。律师的辩护意见是,本案指控汪炜华涉嫌损害商业信誉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应当无罪释放。
另外北青报记者查阅了近年广汇能源的评级报告,发现其信用等级相对稳定,并未因“天地侠影”事件受到严重影响。其资料显示,广汇能源公司委托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对其发行的“09广汇债”、“11广汇01”公司债券进行了跟踪评级。中诚信公司在对其经营状况及相关行业进行综合分析与评估的基础上,出具了多份评级报告,维持本次跟踪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维持评级展望为稳定;维持“09广汇债”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维持“11广汇01”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09广汇债”、“11广汇01”公司债券仍可作为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的质押券。
汪炜华已被羁押8个月
刘江华律师还表示,如果定罪汪炜华损害商业信誉,刑期最高两年,如果确定造成实际损害结果的发生,会有一些经济处罚。汪炜华是2013年10月12日上午10点20分被乌鲁木齐警方从上海家中带走,至今已被羁押8个月。
据了解,汪炜华现年43岁,是移民澳大利亚的中国人。他自称中国股市的投资者和研究者,曾留学墨尔本大学,投资澳洲能源行业多年。从2012年秋天开始,汪炜华在雪球、新浪微博等社交媒体上质疑广汇能源。其网名“天地侠影”在投资人群中有一定影响力。
广汇能源是一家民企,总部在新疆,其大股东广汇集团持有上市公司广汇能源近45%的股份。广汇能源上市之初,是一家从事花岗岩石材加工业务的公司,2007年开始,经过与控股股东广汇集团的资产重组,先后剥离了非能源业务,2009年起置入LNG、石油开发等资产后,股价一飞冲天,市盈率一度高达40倍以上,在资本市场名声赫赫。
汪炜华自2012年10月到2013年8月,多次以天地侠影的网名撰写文章,公开质疑广汇能源,汪炜华还向证监会实名举报广汇能源,并公开表示开始担忧自身的安全。2013年10月12日上午10点20分,天地侠影微博称:“警察来了。”此后就再无消息。乌鲁木齐市公安局当时将汪炜华拘留在乌鲁木齐市天山看守所,罪名是涉嫌“编造并传播证券期货交易虚假信息”。同年11月15日,汪炜华被正式批捕,逮捕依据变成了“涉嫌损害商业信誉”。
标签:乌鲁木齐市|商业信|人民检察院责任编辑:杜思思 杜思思(责任编辑:时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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